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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時最易搞混的兩種重購退稅

賣房時最易搞混的兩種重購退稅 這裡簡單的說明一下 我們買賣房屋地產時會有兩種部分的重購退稅 重購退稅有兩個稅金都可以用,一種是所得稅(價差)/房地合一另一種是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

賣房時最易搞混的兩種重購退稅

這裡簡單的說明一下

我們買賣房屋地產時會有兩種部分的重購退稅

重購退稅有兩個稅金都可以用,一種是所得稅(價差)/房地合一另一種是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

如果是房地合一/所得稅,那就是夫妻一體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是先生售出原有自用住宅,2年內以太太名義買回新屋,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那先生出售舊有自用住宅所繳的房地合一稅就符合重購退稅。

適用條件

1.出售及重購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在2年以內。

2.自住房地: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先售後購(移轉登記次日起5年內申請退稅)或先購後售(申報時申請扣抵)均可適用。

增值稅是看個人,夫妻就不能混用喔

例如先生出售舊有自用住宅時符合自己或太太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符合出售前一年無出租營業用的住宅用地。那2年內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

新買土地地價若是高過原出售土地地價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淨額,可以向出售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但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

這邊必須注意以下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但建物所有權人可以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2.所買的土地現值必須高於所賣的土地現值。

3.先買後賣的換屋者,欲出售之土地,於購買新土地之當時,必須已符合自用住宅使用,始有其適用。

4.重購退稅請求權時效為10年。

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

售屋所得須課徵的房地合一稅,亦即是只要符合自住優惠,包含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且居住該住宅滿6年(依設籍認定),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超出金額的稅率10%。



筆者: 郭健隆

有巢氏中山醫加盟店 經理
(106)中市經紀字號第01756號
熱愛台中房產、深耕南區數十年,我就是您最好的房屋顧問,您的事就是我的大事,服務超過千人,用心對待每件事,成就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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